2018年6月中旬至2018年7月中旬,永春县委巡察组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县残疾人联合会、下洋镇、县水利局(水土办、防汛办、五一水库)等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同步对全县小水电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政治巡察的要求,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视巡察工作方针,按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巡察结束后,县委书记蔡萌芽主持召开“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对下一阶段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对运用好巡察成果、督促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要求。日前,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及时,对基层站所服务指导不够,药品、特种设备等个别领域安全监管力度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群众关注度少、知晓率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流于形式,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够规范,厉行节约意识不强。干部调整交流力度不够,存在混编混岗现象。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财务报销手续不完善。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残疾人联合会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够深入,服务残疾群体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党内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公款购买土特产,公务接待不规范,履行节约意识不强。股级干部考察工作不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下洋镇党委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贯彻县委“绿色崛起”理念不够到位,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力度不够,个别项目推进缓慢。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精准扶贫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基础工作弱化,照搬照抄应付检查等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力度不够。公款购买土特产,公务接待管理不严,公车管理存在漏洞,村级违规发放津补贴。事业干部混岗,编外人员管理不规范。费用报支审核把关不严,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镇村资产管理不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薄弱。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水利局党组(水土办、防汛办、五一水库)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水生态文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政治思想建设浮于表面,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对下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不力。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纪检组“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公款购买土特产,违规发放津补贴,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内设机构设置不合规,股级干部混岗多、任免程序不规范,长期借用下属企业工作人员。财务管理比较薄弱,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在下属企业列支费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问题突出。
县委巡察三组专项巡察全县小水电领域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理想信念教育薄弱,争优创先意识不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三会一课”不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务、站务公开不规范。权力制衡机制缺失,董事会作用虚化。人力资源管理不规范,违规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上下班制度执行不严,人浮于事。公款购买土特产,津补贴名目繁多,发放不规范,公务接待管控不严,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资产资金管理不到位,收入管理不合规,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巡察期间,县委各巡察组还发现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