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能落实,晋江出台《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通知》,通过规范整改程序、强化成果运用、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整改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通知》为巡察整改绘出“路线图”,明确被巡察党组织要做好巡察反馈通报,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梳理问题线索处置意见,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巡察整改情况公开以及整改后续工作等6项“规定动作”的具体标准和要求。
巡察成效好不好,关键看整改。《通知》要求,被巡察党组要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严深细实抓整改。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建立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机制,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通知》明确,要充分运用台账管理、跟踪销号、随机抽查、集中督查、发函督办、问卷评议等6种督查办法,探索构建“三位一体”巡察整改考评体系,对巡察整改进行量化考评,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真改实改彻底改。
此外,晋江市委坚持强化成果运用,探索建立问题线索联动处置机制,及时梳理共性问题,要求全市各单位从市委工作全局出发对职能范围内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督促全市自查自纠、即知即改,进一步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完善管理,推动巡察问题整改实现标本兼治。
据悉,晋江市委还将对巡察成果运用不到力、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将进行严肃追责,公开曝光,适时安排“回头看”,持续放大震慑效应,确保成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