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深化标本兼治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来源:惠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5-30 09:03
“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56个问题,制定了67条整改措施,已实施整改64条。”

    “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56个问题,制定了67条整改措施,已实施整改64条。”

    “推进粮食购销企业机构改革,重新组建‘惠安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转变企业经营模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全面完成粮食系统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收回原县油厂仓库、门市等被占用场地,收回肖厝沙格粮库被占用的场地。”

    ……

    日前,惠安县商务局党组针对县委第二轮巡察反馈的问题,向社会公开整改“答卷”。对于惠安县商务系统而言,巡察不仅为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盲区开出“药方”,也催生了其下属企业转型升级和改革发展的动力。

    “巡察后,企业有了令人耳目一新的变化。”惠安县粮食系统一名老员工深有感触地说,通过巡察推动解决企业一些久拖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大伙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劲头更足了。

    “发现问题只是巡察的起点,推动解决问题才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惠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林育伟表示,只有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强化巡察成果的运用,推动整改落实,才能更好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作用。

    每轮巡察结束后,惠安县委巡察组均及时形成巡察工作情况,经县委审定后,原汁原味地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做到“双反馈、双责任、双签收”,通过“建账”列出问题清单、“交账”明确整改要求、“转账”核实问题线索、“查账”明确整改时限、“销账”督促问题整改的“五账”工作法,督促巡察单位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在整改期限前,由巡察办召开‘四方会商’,一项一项对帐、对标、对责,坚决防止整改工作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县委巡察办主任陈加龙表示,为督促整改,巡察办对前三轮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回访督查,反馈的246个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236个,占比95.93%,立案审查17人,党纪政纪处分17人,批评教育13人,诫勉谈话5人,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了349项整改措施,追缴违规款项127.95万元。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扩大巡察效应。对前三轮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县委巡察办加强综合分析,形成5份专题报告,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点对点”专项整治。如,针对干部职工持证挂靠企业取酬问题,协调督促县人社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理活动,共排查整改6起“证挂靠”问题;针对小岞镇村级工程项目管理混乱问题,协调县农林局牵头制定《惠安县村集体财务管理补充管理规定》,对全县村级工程承发包和经费使用进行整顿规范。

    据悉,近期惠安县委巡察办正抓紧制定《中共惠安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聚焦政治巡察,进一步明确巡察结果运用。同时,按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要求,健全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持续开展巡察“回头看”,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坚决予以通报曝光,做深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