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国资委纪检组:找准职责定位 发挥派驻监督“探头”和“前哨”作用
来源:驻国资委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8-04-02 17:37
2017年市纪委派驻监督改革以来,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有效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市国资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和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2017年市纪委派驻监督改革以来,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有效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市国资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和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是以“压力传导”为纽带,推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派驻以来,驻市国资委真抓实干,积极协助市国资委党委部署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修订完善市国资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等系列制度,推动建立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强化担当的责任落实机制。开展对所出资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和“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整改建议123条,以“问题清单”整改倒逼责任落实。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调研督查、走访约谈、警示教育、“一案双查”等形式,督促层层落实责任。

    二是以“四种形态”为抓手,抓好关键少数管住大多数。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批评教育、函询谈话、组织调整、党纪轻处分等手段,发现违纪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查处。2017年共开展提醒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78人次,函询7人次,下发监察建议书和建议函4份,给予党纪轻处分6人次,对3家企业领导班子及11名新提任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完成干部任前征求廉政意见18人次,开展任前廉政知识测试,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上岗。更新市国资系统廉洁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严守纪律底线廉洁警示教育系列活动”,剖析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共有6批次500多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

    三是以“执纪必严”为导向,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2017年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共受理检控类初信初访4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0条,立案1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同比增长28.6 %。严肃查处或配合检察部门查处了省公路一公司2名企业领导人员严重腐败案,下属城建分公司原经理等4人侵吞公款、海湾桥隧机械有限公司6人私分公款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严格依纪依规审理案件,实行涉刑案件党纪先“刑”处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1人。

    四是以“正风肃纪”为常态,坚决纠治“四风”问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持续推进作风转变。2017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个,处理15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人,免职2人,公开通报曝光2人次,对13位企业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提醒谈话。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下发“问题整改清单”21份,着力解决企业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突出问题。

    五是以“标本兼治”为目标,推进源头治理工作。紧盯市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中的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和廉政风险点,严明纪律要求,督促各项改革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推动市国资委出台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企业工资总额和福利性待遇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六是以“自身过硬”为标准,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加强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和业务学习,健全完善纪检组工作规则和业务流程,整理历年信访、问题线索档案179档,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行为。推动3家市属国资集团设立监察室,通过以会代训、跟班学习、抽调参与检查等形式,提高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建立市国资系统纪检监察上下联动机制、工作报告制度,加强日常监管,2017年立案审查1名纪检监察干部,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责任编辑:吴海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