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1+N”主辅岗结合如虎添翼
来源:洛江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3-06 15:28
“经核实,原罗溪镇柏山村支部委员兼村委委员赖超群于2016年5月至2017年7月期间,利用负责出纳工作职务之便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涉嫌贪污罪,建议对其予以立案”。近日,泉州市洛江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苏春生在区纪委常委会上铿锵发言。

    “经核实,原罗溪镇柏山村支部委员兼村委委员赖超群于2016年5月至2017年7月期间,利用负责出纳工作职务之便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涉嫌贪污罪,建议对其予以立案”。近日,泉州市洛江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苏春生在区纪委常委会上铿锵发言。

    而在2个月前,苏春生还在为“五个纪检监察室总共才5个人、执纪监督审查人手严重不足”的问题发愁。现在,他带领团队只用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就完成对赖超群违法问题的线索初核和立案工作,这都得益于该区监委成立后推行的“1+N”主辅岗制度。

    洛江区监察委员会成立后,新增加3个纪检监察室,从检察院转隶来的4名干部已全部安排在纪检监察室,但人手仍远远不足。为此,洛江区纪委监委针对纪检监察室、乡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组实行“1+N”主辅岗制度。

    何谓“1+N”?洛江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黄超介绍道,“1”即纪检干部的主岗,“N”即跨部门兼职的辅岗,“1+N”即纪检干部配置一个主岗外加一个或多个辅岗的模式,每个纪检干部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跨部门兼职,协助完成其他纪检监察任务。

    “‘1+N’不仅能在人力资源上进行统筹配置,增强集体战斗力,还能让纪检干部在多岗位锻炼中提高履职能力。”黄超继续说道,“同时,还有助于实现线索共享,提高执纪审查效率,解决派驻纪检组发现问题线索渠道窄的问题。比如,纪检组长在完成‘组长’这个主岗的基础上,可以跨部门兼职委机关纪检监察室的辅岗,在协助完成线索初核、案件查办等工作的过程中,从中发现监督部门的问题线索,扩宽线索来源。”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