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5月8日至6月7日,市委巡察二组对泉州市科技局党组(含市地震局、市知识产权局)开展了巡察,并于9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9月21日市委巡察二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后,局党组于9月22日立即召集各单位负责人、其他处级领导召开整改落实会议,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的部署督促工作,办公室汇总各单位、科室提出的初步整改方案后,我局党组六次召开专题会,对整改措施进行研究。局党组领导通过认真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把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与做好巡察整改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驻市科技局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并针对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党组书记进行沟通,提出工作建议,切实推动巡察整改按时完成。
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深刻领会中央和市委有关巡视(察)整改的要求,高度重视巡察整改的落实工作。一是成立整改领导机构。成立局党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处级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总公司负责人、驻市科技局纪检组副组长、地震局综合科科长、产权局办公室主任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活动。由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分别对问题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以及诫勉谈话,同时委托相关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具体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提高认识,认真整改,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三是落实整改工作责任。明确各单位(科室)负责人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整改工作“清零销号制”和整改进度周报制,局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每周听取研究各单位整改进度,定期与驻科技局纪检组通报整改情况,并及时向市委巡察二组汇报整改进展,请示对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确保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组织退回25.68万元。四是建章立制。局党组坚决立足治本抓整改,切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对发现的普遍性、共性问题,举一反三,确保巡察整改效果长期性、有效性,分别对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从严治党、选人用人、八项规定、财务管理等方面的89个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同时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凝神聚力、狠抓落实,积极投身“五个泉州”建设,抓好全面推进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泉州片区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全社会研发投入水平提升、科技特派员农村创新创业推进等工作,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实践党的十九大精神。
二、市科技局巡察反馈重点问题的整改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对市委、市政府分解到本部门的各项工作及时传达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出台并落实《泉州市科技局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②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制定出台促进高校、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和服务地方发展能力提升,改进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措施,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组织评选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组织申报2017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③编制完成《泉州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改革创新财政科技资金扶持方式,建立以研发投入为主要形式的奖补政策,开展全市研发投入情况调查,组织对部分企业开展R&D经费投入季度监测。11月召开全市加强R&D经费投入工作会议,部署落实研发投入工作目标,努力提升全社会R&D经费投入水平,并力争使之超过我市经济社会增长速度。④督促做好项目验收结题工作。对到期仍未完成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列入失信“黑名单”,阶段性或永久性取消其申报各类科技项目、享受科技政策扶持的资格。⑤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定并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营造良好学习氛围,2017年,共组织学习19次(规定每年12次)。建立局机关学习研讨园地和政治理论微信群,开展“日进一知、月读一书、季听一课”活动。⑥出台《中共泉州市科技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期间局领导研究的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全面进行检视。
2.关于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局党组对科技事业发展的指导,扎实开展各项科技工作。深入基层调研,精准把握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②制定出台《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的意见》,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四级梯队管理制度,组织对现有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全面的绩效考评,实行滚动管理,以此激发研发机构争先创优意识。筹备成立泉州市人才创新共享联盟,推动我市各类科研机构之间加强创新共享、提质增效、抱团发展。持续加大高层次创新平台引进力度,与清华大学科技开发部签订《产学研合作备忘录》,全力推进清华大学优势资源与泉州产业优势强强联合。③全面摸清原有海西基地18家企业的运营状况,建立工作台账。协同丰泽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等相关单位,逐一与18家企业沟通联系,根据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应中止或撤消的项目启动相关工作程序和手续:对在推进的项目督促其验收结题;未完成的项目进行中止;没有开展的项目催还资金;同时,全面核查问责,对项目申报企业及责任人建立黑名单。④重新规划生产力促进中心孵化基地功能布局,加大宣传与招商力度,今年以来孵化器新增入驻企业10家。⑤持续督促“数控一代”科技服务中心业主开展大楼消防验收工作,并提供消防验收报告。若2018年6月30日前大楼消防仍然没有通过验收,将与业主协商终止租赁协议。目前正在大力整合各平台的集聚力,强化各平台间的交流互通,同时在研究制定引进平台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加强现有入驻平台的考核督促,充分发挥作用,以提升整体服务效益。⑥通过开展高新区争先进位行动、建立高新区考核奖惩制度等多种措施,倒逼各园区不断改进建设管理水平,加强对高新区的业务指导,2017年泉州高新区在全国147家国家高新区综合排名第80位,排名上升7位,在全省7家国家级高新区中排名第三。
3.关于对机关及直属单位管党治党责任担当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局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全力支持并发挥好驻市科技局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抓好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②修订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与培训,以整改巡察发现的财务问题为契机,组织开展系统财务工作的自查及抽查工作,形成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③组织各单位开展用人自查自纠工作,明确规定“所有干部职工(编内、编外)的进出都要经过党组会研究同意”,规范管理,在整改完成前暂停聘用合同工。④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机制,要求各党支部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并组织应知应会知识测试4次。⑤规范完善效能工作机制,对违反效能规定同志进行严厉批评,扣发其个人及分管领导当年绩效奖金,取消当年年度考核优秀资格,严格落实《关于规范提升泉州市科技局效能工作机制的规定》,进一步加强科技系统效能建设。⑥加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建立完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立项审批、科技经费安排、监督管理制度,有效防控廉政风险。规范科技服务行为。设立举报热线,不定期开展科技廉洁风险检查工作。加强项目跟踪、服务和过程监管,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检查、现场测产等工作。⑦加强项目和经费后续监督管理。立项前,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并出具前期勘查报告;立项中,改进科技专项资金支持方式,推行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后补助和科研平台绩效评估后补助;实施后补助,对重大项目“实行一次立项、分阶段拨付资金”;加强经费验收,将项目日常管理委托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双随机”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监督检查。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倾向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抓好群团换届工作,加强群团班子建设,支持指导基层组织、群团开展科技夏令营、科技志愿者、科技服务三农、知识竞答等活动。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每年至少两次听取和研究机关党建、工青妇工作情况,建立党建工作周汇报制,与业务工作同汇报、同部署、同问责。②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丰富党建工作载体。发挥机关党委和基层各党支部作用。创新党建工作载体,今年来,我局的特色党建项目《把握“创新”、“示范”主旋律,“一二三四”奏响科技党建“四重奏”》列入市直40个重点党建项目。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的班子建设,指导党支部按期开展换届选举,配齐配强各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发挥好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每半年开展1次党建工作检查,以检查促工作,规范各党支部工作;鼓励指导各党支部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促进基层党组织党建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②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即巡即改环节发现问题后,立即对各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谈话,要求各党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严格规范“三会一课”。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规范党支部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指导党支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各党支部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3.关于党员日常管理制度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要求各支部规范党建工作,做好党员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支部活动,确保每年活动在12次以上。要求机关党委增强探索创新党内教育和组织生活的有效方法,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党的向心力和号召力。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加强党务干部培训,保证党员发展质量。②加强党费规范上缴工作的指导,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核算规范党费基数,已组织对全体党员的党费上缴进行清查整改,共有60名党员及时补交党费22768元。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制定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落实好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机制。②针对发生在科技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于10月23日召开全市科技系统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通报近期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剖析典型案例,专题学习反腐倡廉新形势;由党组书记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新论述,进一步增强科技系统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③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对政务公开栏进行更新更换,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每月10日前组织统一公开。此外,利用互联网、局域网、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发布利民政策信息。
2.关于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①市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后,驻市科技局纪检组坚决落实“三转”要求,厘清职能,找准站位,聚集主责主业,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下发了《关于建立中共泉州市纪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组与驻在部门工作联系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健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②驻市科技局纪检组积极参加局党组会议、列席局长办公会等,参与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同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督,特别是科技项目资金安排的监督,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财政科技资金问责机制,对财政资金安全出现问题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规党纪的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③纪检组要求有关单位就巡察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和整改。与局党组联合开展警示教育专题系列活动,纪检组长通报近期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开展专项检查,结合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对我局及下属单位的财政公务经费进行检查,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6月份以来,驻市科技局纪检组根据市委巡察组、市纪委和市科技局党组移交的各类信访件及问题线索,共立案审查1件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4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18人。
(四)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临时机构常设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11月17日党组会研究,撤销“泉州市重点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今后,我局将根据机构职能变化,重新梳理职责,对单位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进行调整。
2.关于长期大量借用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流程。重新梳理岗位,按照明岗定责的要求,规范借调工作,争取将借调人员与在编人员比例控制在1:1以内。
三、市地震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支部对局机关思想政治、党建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抓得不够到位,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深入。
整改情况:修订了支部学习制度,支部书记带头学习,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主动把防震减灾融入“五个泉州”建设中,积极推动“惠民生,补短板”的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项目,抓好各项督促检查工作。
2.我市石结构房屋改造等现状开展地震科普宣传不多,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不高。
整改情况:继续派出得力干部参与市石改办的日常协调工作和项目推进督察、绩效考评,联合住建部门组织石结构房屋改造加固技术规程培训班,加强宣传,推动全市石结构房屋改造的顺利开展。联合教育部门下发指导性文件,组织地震应急疏散演练、组织泉州市“5•12”家庭防震减灾知识电视竞赛等各类活动,加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力度。加强对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的创建指导,目前,全市已有12个国家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持续推进防震减灾知识“六进”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各级地震部门共举办了120多场次宣传活动,刊登防震减灾宣传内容数十篇次,发出宣传短信约12万条,分发宣传光盘、材料等约8千余份,覆盖受众约13万人次。同时市地震局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及微信公众号刊载大量的防震减灾信息,让群众及时了解我市防震减灾新闻动态、最新震情及地震科普知识等内容,提高公众地震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能力。
3.专业人才的培养锻炼机制不够健全,技术力量薄弱、干部流动性差等问题长期存在。
整改情况:制定泉州市地震局专业人才的培养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专业知识讲座和国内外地震科技动态的学习,鼓励干部职工学历提升学习,强化干部自学能力,选派业务骨干到上级地震部门跟班学习,以及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整体业务水平。加大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选派1名科级干部前往南安柳城进行挂职锻炼,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
4.在防震减灾预防体系建设方面责任担当不够,对全市各地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维护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泉州市防震减灾工作考评办法》,对各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进行考核,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健全完善我市防震减灾预防体系,及时充实调整泉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9月举办泉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预案培训;强化地震现场工作队伍建设,更新工作装备,组织开展“5.10地震现场指挥部演练”等系列演练,取得良好效果。强化地震避难场所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标准,对场所的建设和日常管理的相关制度做出明确规定,在全省率先提出“摘挂牌”制度,重新核定了晋江市安海公园、西滨广场两处应急避难场所的等级;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例行巡检,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应急避难场所巡查,督促各县(市、区)及时落实管理经费,使地震避难场所能有效运行。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次数没有达到要求;支部大会和党员学习记录过于简单潦草;支部开展“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逐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加大对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力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每月一次“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等制度有机融合。
2.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没有召开支委会进行研究审查;预备党员参与支部换届选举投票。
整改情况:对发展党员程序进行全面学习和梳理,对2013年11月21日支部换届选举预备党员参与投票的情况进行自查。要求支部书记带头学习上级党委各类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局支部《发展党员制度》、《选举工作制度》,严把党员“进口关”,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和换届选举程序,确保各项流程合规。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未建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措施,压力传导机制尚不完善。
整改情况:加强责任意识教育,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科室负责人责任及履责要求。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2.支部书记未落实定期谈心谈话、廉政提醒等制度。
整改情况:制定谈心谈话、廉政提醒制度,设立谈心谈话记录本。由支部书记亲自负责,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廉政提醒教育活动。
3.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履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提升分管领导的“一岗双责”的意识,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针对行业特点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紧盯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做到“抓教育,常提醒,敢纠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四、市知识产权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政治担当不够,学习贯彻上级精神抓得不紧,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抓得不牢,政治学习存在时紧时松现象。团结带领干部职工完成本单位中心工作任务做得不够到位,专利宣传、培训等资金使用跟踪把关不严,使用效率不明显。执法力量偏弱,在执法过程中不敢较真硬碰,缺乏行之有效的执法强制措施。
1.党的工作方面 及完成本单位中心工作任务做得不够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党内法规,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切实做好党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强化党支部书记和每位党员的政治担当,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党员“三诺”活动。扎实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完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精心安排每月党员学习内容。加强党内监督,开展学习月活动,并做好党员学习教育考勤、学时登记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扎实开展各项知识产权工作,持续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得到市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在全国41个示范城市(地级市)2016年年度考核中排名第9位,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先进集体”称号;泉州市知识产权局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和公安机关执法工作成绩突出集体”。2017年10月,泉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分别在市知识产权局专报信息上对知识产权作出重要批示,对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特别是推进泉州市新一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017年1~11月全市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43317件和21095件,均居全省首位。全年新增84家企业通过贯标认证,通过企业数量在全省设区市排名第一。推动56个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签订合同,授信额度8.51亿元,居全省前列。全市知识产权局系统立案查处案件278件,其中专利侵权纠纷52件、假冒专利226件,专利执法办案数量居全省第二位。
2.专利宣传、培训等资金使用跟踪把关不严,使用效率不明显。
整改情况: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加强与中国知识产权报等宣传媒体的沟通,保证宣传效果。加强对培训拨付资金和承办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规范,对培训资金使用中产生的明细单据、结算单等相关凭证票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做好2018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3.执法力量偏弱,在执法过程中不敢较真硬碰,缺乏行之有效的执法强制措施。
整改情况:制定专利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积极履行政府专利保护监管职责,全面从严保护专利权。开展市、县二级联合专项检查行动,开展市场集中检查行动,查获假冒专利案件线索189件。加大专利执法工作宣传,在《东南早报》开设“知识产权进行时”栏目,并刊发“十九大时光”专版,发表题为《严格知识产权保护 为创新发展保驾护航》的报道,全面宣传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取得良好效果。11月8日至10日举办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与政策水平,增强执法办案能力。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支部工作出现淡化、虚化、边缘化倾向,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民主生活会,会议和学习记录过于简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等专题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党建缺乏开拓创新意识,较少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开展行之有效的活动。
1.支部工作出现淡化、虚化、边缘化倾向。
整改情况:支部班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带头开展“两学一做”,做好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问题整改并每季度汇报进展情况。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主题活动,有效落实1263党建工作机制,贯彻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各项工作要求。
2.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民主生活会,会议和学习记录过于简单。
整改情况:进一步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今年以来,共召开8次党员大会、12次支委会,组织12次党员集中学习、2次党课,并分别于1月和7月召开2016年度、2017年上半年支部组织生活会与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组织支委学习《党支部工作基础规范》,根据支部党员大会记录本、支委会记录本、党员学习教育记录本等分类,严格按照“八要素”规范做好会议和学习记录工作。
3.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等专题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今年以来,印发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召开专题部署动员会,结合支部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参加党内活动,观看专题纪录片,主办1期道德讲堂。结合业务工作践行“两学一做”,组织召开专利代理行业党的建设工作部署会,积极指导泉州专利代理行业建立行业党组织管理机构;与泉州一中联合举办“专利小创客”活动,引导学生了解专利知识,激发学生们的创新创造热情;开展答题送流量、高校知识产权知识网上竞赛等系列知识产权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4.党建缺乏开拓创新意识,较少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开展行之有效的活动。
整改情况:持续开展“机关党旗红,知识产权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入园进企”提供知识产权服务,今年以来,采取集中辅导及走访企业、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县(市、区)开展发明专利申请辅导服务活动;进驻展会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与服务工作,共检查展位300多个,展品1000多件;开展集中整治专利代理资格证书挂靠行为工作,指导代理机构对“挂证”行为做好自查自改工作;组织开展2017年度泉州市专利奖专业评审工作,做好2017年福建省专利奖推荐工作;与丰泽区政府联合主办福建省数控一代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暨产业专利导航成果发布会,组织知识产权专题培训8场,受训人数达到600多人(次)。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有的党员干部工作热情下降,出现松懈、松劲苗头。在落实“抓早抓小”要求上不够到位,财务制度不够规范,资金管理存有风险漏洞。存在大额现金支付专利奖、公车维修管理不够规范、报销手续不齐全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1.有的党员干部工作热情下降,出现松懈、松劲苗头。
整改情况:今年5月以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次,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执行“周汇报”工作法,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
2.在落实“抓早抓小”要求上不够到位,财务制度不够规范,资金管理存有风险漏洞。
整改情况:强调“抓早抓小”,降低资金管理风险。要求财务人员熟练掌握具体财务管理操作办法和规程,全局人员自觉按照财务管理工作规定和制度办事。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重新梳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规定。
3.大额现金支付专利奖。2016年3月现金支付2015年度泉州市专利奖2名获奖者奖金每人10万元,均由他人代领,且发放单位未代扣个人所得税。
整改情况:已通知相关人员到当地地方税务局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办公室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4.公车维修管理不够规范,报销手续不齐全。2014年1月11号凭证汽车维修费3875元未附审批单。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相关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程序,补齐汽车维修审批单。对办公室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根据市公务用车改革有关规定,该车辆已移交相关单位。
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及财务管理方面
整改情况:第一时间对市科技局及直属单位、市地震局、市知识产权局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及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指导相关单位逐一对照问题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督促各单位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传达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按照局党组研究确定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核实情况及整改措施》及《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核实情况及处理建议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细化本单位的整改目标和措施,逐项开展整改,能补充完善材料的补充材料,超标准接待等已造成财政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补偿。要求市科技局办公室牵头,开展财务整改情况检查,组织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汇编,从制度源头规范财经工作。目前,各单位相关违规问题的清退、管理制度的完善、工作机制的规范等工作已基本完成。
六、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初步的,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自觉把巡察结果与业务工作、平时工作融为一体。下一阶段,我局党组将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十九大报告,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育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来验证巡察结果,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来实践十九大精神。
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作用。局党组要进一步强化对科技工作的核心领导,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把整改工作和提升科技管理服务能力等各项科技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工作目标全面实现;坚持把整改工作与深化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促进科技队伍凝聚力、战斗力的提升;坚持把整改工作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着力构建高素质的科技干部队伍;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强化内部管理结合起来,树立“廉洁、高效、务实”科技队伍形象。
二是深入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规范、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科学、规范、管用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
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三严三实”,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落实好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坚持开展党组书记谈心谈话活动,坚持与各科室(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切实加强科技项目立项、科技资金安排、科技经费拨付监管等工作。
四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规范津补贴发放、公务接待、财务报销等制度,不定期组织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抽查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同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五是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和体现在选人用人全过程,把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的用人导向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相关制度和规定。强化对单位内部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规范借调工作,注重借调人员的培训考核,提高领导干部战斗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2579326;通信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府东路交通科研楼D栋南门909,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56493477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