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狮市出台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考评办法,针对被巡察单位全面整改中存在的“整改计划粗线条、解释代替整改、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从“态度、力度、广度”等三个维度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考评办法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考评内容主要是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组织开展整改、公开整改情况等四个方面、10项具体工作。
在具体操作中,将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考评,通过审核材料、查阅台账、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整改方案是否科学合理,整改台账记载内容是否全面完整,整改措施是否有力,整改效果是否明显等多个方面进行打分,确保评价科学、督促到位。
此外,办法将考评总得分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管理体系,与被巡察单位的绩效奖惩挂钩。考评中发现被巡察单位整改机制缺失、进度滞后的,及时约谈有关负责人,进行诫勉提醒,督促健全机制、抓紧整改。成绩低于75分的,还将开展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