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五周年特稿】泉州:持续激荡新气象 清风正气扑面来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7-12-06 10:23
2015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9个,处理16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0人,实名通报42批93起典型案例。

    2015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9个,处理16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0人,实名通报42批93起典型案例。

    2016年,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8个,处理27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5人,共实名通报68批142起典型案例。

    ……

    每一个月、每一季度、每一年度,福建省泉州市纪委都会晒出这样一份“成绩单”,数据增长的背后,不只是释放出作风建设一刻不停歇、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更预示着新气象蓄势待发,正能量不断涌现。

    “舌尖上的浪费”“月饼里的奢华”“会所里的歪风”“车轮上的腐败”……这些看似根深蒂固、难以逆转的恶习、乱象,五年来,随着泉州市将“动真碰硬”作为常态,一步一个脚印、一点一滴抓起,在小处中着手、在小节中破题,刹住了那些曾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邪气,破除了那些曾被认为司空见惯的沉疴痼疾,有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实现大变样,党风政风焕然一新。

    抓住“关键少数”不松劲

    周一上班第一天,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陈志慧就开始审阅上半个月该单位的财务报销凭证。“本来财务审批是街道办事处主任的事,但作为纠治‘四风’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担起再监督、严把脉的责任。”对于“一把手”陈志慧而言,如今已是司空见惯的事。

    “‘四风’痼疾能否树倒根除,关键在于各级党委(党组)的决心,核心在于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作为。”泉州市委书记郑新聪在专题会议、调研督查中多次强调,必须从市委抓起,从领导抓起,自上而下打通市、县、乡、村四级的“任督二脉”,决不允许“中梗阻”。

    在今年3月,针对省委全面从严治党检查组反馈泉州市存在的“四风”问题,郑新聪等市委领导对相关责任领导逐一约谈,传导责任压力,督促立行立改。

    “根治‘四风’顽疾,我是第一责任人,当仁不让;在座的各位都是具体责任人,责无旁贷。大家一定要按照省委、市委要求,坚持严字当头、实字为要,认真履职尽责。”泉州市洛江区委书记洪飞跃在部署省委全面从严治党检查组反馈“问题清单”整改工作会议上表示。

    泉州市抓住“关键少数”,逐级传导、层层压实。该市在出台的《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中,都“捆绑”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纠“四风”的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也纷纷制定下发具体的实施办法,推动纠治“四风”主体责任直抵基层“神经末梢”。

    同时,该市把纠治“四风”问题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听一把手汇报、找一把手谈话、查一把手履责情况等成了考核必备环节。在每年年初的市、县纪委全会上,“纠治‘四风’问题”也成为县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述责述廉报告中的必报事项。

    “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2个,处理19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8人。”在泉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看来,“四风”问题越来越少,作风越来越好,关键就是抓住了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

    创新监督方式不停歇

    “莲出淤泥而不染,两袖清风明心志。请您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守纪律、讲规矩、过‘廉节’。祝端午节快乐!”这是福建省泉州市纪委向全市1300多名市管干部收的一条节前廉政提醒短信。

    “作风建设在路上,监督没有放松时。提醒、教育、监督‘三部曲’,推动作风建设踏石留印,才能形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长效机制。”泉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针对节日期间送礼请托现象多发问题,泉州市专门编印了《廉洁自律 艺术拒绝—拒礼、拒请、拒托提示手册》,模拟了23种送礼请托的常见情景,分成日常工作、家庭生活、社会交往等三篇,搭配场景漫画,并以文字形式提出柔性的处理建议,图文并茂,提醒党员干部在遇到具体问题时,不仅要在把握原则的情况下用于拒绝、敢于拒绝,还要在不影响和谐关系的情况下善于拒绝、精于拒绝,做到遵纪守法、秉公办理,切实守住廉政底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五年来,泉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利用来信、来电、来访等传统渠道的同时,搭建了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刺桐清风”微信公众号等“一键式”投诉举报平台,方便群众监督举报,提高诉求处置效率。

    “随着‘四风’问题越来越隐蔽,市纪委专门开设微信反‘四风’举报平台,鼓励群众通过手机照片、视频、文字等形式实时反映身边‘四风’问题。”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平台将“四风”问题设定归纳为涉及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12个类别,让群众反映问题更有针对性、更加精准对位,也方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举报的线索管理、核实、立案及反馈。目前,已受理群众反映问题线索14条,处理7人,成为干群互动纠“四风”的好帮手。

    严肃执纪问责不手软

    “身为直接领导,因为失察失管,放任了圈内红包潜规则的滋长,导致下属多人违规违纪,对此我难辞其咎。今后我将引以为戒,动真碰硬、严抓严管,切实守好自家的‘一亩三分地’。”谈起因去年8月丰泽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监站先后有7名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礼金、购物卡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问责处理,该站党支部书记薛宗明懊悔不已。

    据悉,泉州市纪委通过建立纠治“四风”问题例行巡察工作制度,出台深化“四风”整治情况日常检查暂行办法,作为全省试点单位出台并施行《探索破解穿上“隐身衣”的“四风”问题工作方案》,采取实地监督检查、网上信息比对、交叉互查互检等办法,深挖细掘隐形“四风”问题。

    同时,市纪委联合国税、地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组建“1+X”联动督查小组,并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同步推进,形成“一盘棋”,依托相关部门信息化平台,借助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盯住“钱迹”“行迹”查发票、查账目,调视频、调数据,对发票开具情况、车辆运行轨迹、物流电商信息等大数据平台信息进行检索、比对、筛选,从中发现问题线索,反馈给专项督查小组,进行深入核查,破除“四风”积弊。“1+X”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直各职能部门开展专项督查106次、检查单位588个次,发现问题线索215条。上述丰泽区住建系统的违规违纪问题就是从中发现的。

    “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就是要通过对一批失职失责典型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压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特别是强化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担当。”泉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倒逼“两个责任”落实的“撒手锏”,以落实主体责任促作风转变,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泉州市高举问责利器,早在2014年就制定出台责任追究办法,对纠治“四风”不力、违规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启动“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去年《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出台后,泉州市委、市纪委加大问责力度,开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

    与此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挺纪在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实施廉政谈话和函询机制,启用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立足抓早抓小,发现有作风问题马上去管,触犯了纪律、破坏了规矩就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

    “非常感谢组织及时提醒,给了我改正错误的机会。”在谈起最近接受廉政谈话提醒的经历时,安溪县水利局干部林某仍心怀感激。前段时间,安溪县水利局纪检组发现林某违规兼职取酬1200元的问题,及时给予谈话提醒,林某当场承认错误,主动退缴违规所得。“廉政谈话提醒起到了‘一则以喜、一则以惧’的效果,当事人喜的是组织及时提醒,自己才没有犯更大错误;惧的是组织上给予当头棒喝,让其认清纪律的‘高压线’碰不得。”安溪县水利局纪检组组长吴志伟说。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五年来,坚持以上率下、一以贯之,成效有目共睹,务虚的形式主义少了,真抓实干的任务重了,社会风气更加清朗了。”泉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将继续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毅力,坚持不懈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以新姿态、新状态迎接新常态,以新作风、新作为树立新形象,在正风肃纪的道路上不停歇、不止步,让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