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检组织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排头兵。乡镇纪检组织职能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直接关系到党执政基础的稳固。今年以来,福建省全面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通过配齐配强乡镇专职纪检干部、强化业务培训、督促履职尽责,取得了较好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是前提。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全省乡镇纪检组织普遍存在的无人干、不想干、不会干等问题,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开展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明确提出乡镇(街道)100%配齐2名以上专职纪检干部、纪检干部100%接受业务培训、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年内100%有自办案件。这“三个百分百”要求针对性强,且可量化可考评,起到了目标引领的作用。
充实人员力量是重点。力量不足是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最严重的短板,必须把解决这个问题放在首位。经过努力,目前全省1102个乡镇(街道)全部配备2名以上专职纪检干部,保证了有专人做事。同时,严把新进人员的政治关、能力关、廉洁关,认真执行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杜绝照顾性安排,确保新进干部素质好品德佳、会干事又干净。
提升履职能力是基础。新进乡镇纪检干部有热情、有活力,但业务不熟、缺乏经验,必须通过业务培训,帮助他们尽快进入角色,切实提升履职能力。按照全员培训的原则,市县两级纪委分期分批组织乡镇纪检干部参加业务培训,并抽调到上级纪委挂职锻炼、跟班学习、参与专项工作等,使他们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聚焦主责主业是关键。要求乡镇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其他职务或从事其他工作,必须聚焦主责主业,做到专职专用。组织乡镇纪检干部围绕扶贫领域精准监督等重点工作,走出办公室,深入农村一线,到贫困户家中去,了解扶贫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真正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同时,建立健全对乡镇纪检组织的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等制度,探索实行乡镇纪委分片区协作机制,有效整合人员力量,切实增强工作合力。今年1至8月,全省1102个乡镇(街道)纪委共立案8498件,同比上升240.74%。(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刘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