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上午,泉州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市委书记郑新聪主持会议并讲话。
郑新聪强调
一、充分认识修改《条例》的重大意义
随着管党治党的不断深化和巡视实践发展,党中央与时俱进修改《条例》,这是巡视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成果,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巡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最新精神上来,切实学习好贯彻好修改后的《条例》,进一步明确政治纪律、履行政治责任、严守政治规矩,自觉接受、积极支持巡视监督和巡察监督,按规矩办事、按制度用权。
二、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条例》新精神新要求
《条例》修改坚持实践探索在前、提炼归纳在后,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工作、市县巡察工作、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等作出明确规定,为依纪依规开展巡视、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抓紧修改我市《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等制度,严格依照新精神新要求开展工作,重点抓好两个方面。
①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突出政治导向,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重点检查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情况,推动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确保中央、省委政令畅通。
②深入推进市县巡察全覆盖。一是积极创新巡察的方式方法,坚持巡察质量与巡察进度并重、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结合、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统一,聚焦“关键少数”,紧盯重点问题,形成持续震慑。二是着力发现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脱离群众以及“雁过拔毛”“小官巨贪”“乡匪村霸”等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三是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整改情况纳入责任制检查、年度考核、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加大问责力度,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立即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条例》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高度,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
①结合“两学一做”。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校和干部培训计划。
②“关键少数”带头。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自觉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接受监督,自觉贯彻落实依规管党治党要求。
③巡察干部培训。各地巡察任务繁重,巡察干部大多是专兼结合、以兼为主,要加强对巡察干部,包括抽调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