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通报4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7-03-18 09:21
为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近日泉州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近日泉州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泉州市公安局油城分局副局长吴金生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吴金生多次使用公车办理私事;此外,该单位驾驶员蔡冰彬多次使用公车办理私事,受到辞退处理,吴金生对该驾驶员管理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吴金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泉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原副局长陈宗忠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春节期间,陈宗忠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海鲜礼盒及购物卡,价值共计5000元。陈宗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泉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正科长级)职务,改任主任科员。

    丰泽区北峰街道招联社区党总支部原书记张志新等4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期间,北峰街道招联社区党总支部原书记张志新、社区居委会主任张来生、社区居委会委员潘开明和社区工作人员张思池等4人先后三次违规公款宴请有关人员,共花费7898元。张志新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张来生、潘开明、张思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石狮市祥芝镇祥渔村党支部书记蔡明显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6年11月9日,蔡明显违规大操大办儿子婚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蔡明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保持从严管党治党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聚焦享乐奢靡,紧盯隐形变异,对顶风违纪问题深挖细查、决不放过;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