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成立市委巡察工作机构
来源:南安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7-02-09 14:42
日前,南安市正式成立市委巡察工作机构,落实党委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伸延。

    日前,南安市正式成立市委巡察工作机构,落实党委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伸延。

    据了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市委组织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等组成,对市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为市委工作部门,设在市纪委,负责日常工作事务,同时承担市委巡察工作联络组办公室的职责,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核定编制8人,配备巡察办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巡察专员2名,设立2个市委巡察组。

    同时,市委建立问题线索管理、移交、督办等制度机制,制定巡察机构办理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办法,巡察组负责问题线索的受理、了解、研判、报告工作;巡察办建立问题线索清单台账,负责问题线索的备案、移交、督办、归档等工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被巡察单位分别负责对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

    此外,南安市委还建立定期研究汇报、监督全覆盖、信息互通共享、成果运用和巡察干部管理监督等制度机制。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