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纪委原常委洪宝同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12-13 17:42
 泉州市纪委对南安市纪委原常委洪宝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泉州市纪委对南安市纪委原常委洪宝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洪宝同在担任南安市水头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期间,未认真履行主责主业,在分管市政工程等工作中,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泉州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洪宝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