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前三季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7个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10-10 09:02
今年以来,泉州市纪委坚持一寸不让,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构建作风建设新常态,以好作风涵养好党风,促进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

    今年以来,泉州市纪委坚持一寸不让,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构建作风建设新常态,以好作风涵养好党风,促进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

    泉州市纪委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紧抓部署,加大暗访、查处、曝光和追责力度,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奖金津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保障。

    9月初,泉州市纪委印发《开展“1+X”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的工作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10个部门根据要求,分别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依法依规对职责范围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突出主体责任,突出部门职责,突出督查跟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巩固、再深化、再提升。

    在此基础上,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延伸监督“探头”,市工商局专门制定《工商系统1+X专项督查工作规程(试行)》,规范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方案,由市局企业监管科总牵头,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推进市场主体检查和协调市场主体监督工作落实,办公室、政策法规科、12315指挥中心、人教科、机关党委会、检查支队、信息分局等各负其责,强化工作合力。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探索监督新方式,实行县(市、区)、部门之间循环、交叉检查,更好地发现问题,整治“四风”新变种、揭开“隐身衣”。针对违规公款吃喝由酒店、农家乐转移至机关食堂的情况,对市直单位、园区、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单位食堂进行明察暗访;针对违规收送礼金礼品等由办公楼转移到政府机关大院周边道路、角落的苗头,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公安部门对重点部位进行视频监控,一旦发现违纪违规动向,即刻跟进现场拍摄或事后调取录像谈话核实,保持高压震慑态势。

    泉州市纪委紧盯重要节点,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伎俩”,严查穿上“隐身衣”的五种行为,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监管。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7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7人,实名通报56批113起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