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江区纪委通报1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原副镇长蔡子祺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经查,2013年期间,蔡子祺在担任河市镇副镇长期间,河市镇市田村、厝斗村和鸟关村等连续发生冒领、截留群众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蔡子祺作为分管领导,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疏于监督管理,连续发生了违纪违法案件。洛江区纪委给予蔡子祺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要从通报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摆,不断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