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纪工委通报1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泉州台商投资区纪工委在查处惠南工业园区驾驶员张东晓、林志清违规使用公车过程中,发现惠南工业园区综合部主任蒋俊华存在对公务用车管理不善、监管不力的问题。区纪工委按相关规定启动“一案双查”程序,对蒋俊华失职问题进行问责追责。
经查,6月10日8时左右,惠南工业园区公务车辆驾驶员张东晓值班期间违反公车管理有关规定,私自驾驶公车带战友的几个朋友去崇武游玩。6月10日20时左右,驾驶员张东晓未将公务用车按规定入库,而是私自驾车回惠安家里。
6月11日,惠南工业园区公务车辆驾驶员林志清因其平时驾驶的公务车空调坏了,私自驾驶另一辆公车去找同学泡茶、办私事。
蒋俊华作为惠南工业园区综合部主任、机关支部书记,负责公车监督管理、驾驶员教育培训等工作,其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对惠南工业园区公务用车管理不善、监管不力,蒋俊华对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经区纪工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蒋俊华同志通报批评处理。要求惠南工业园区责令张东晓、林志清作出深刻书面检讨并召开园区机关大会对张东晓、林志清进行通报批评,扣发张东晓、林志清当季度绩效奖金,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全部费用。
通报指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时刻绷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根弦;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公车管理使用有关制度,禁止公车私用与私驾公车行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关于公车配备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对驾驶员严格教育管理,重申各项禁令和纪律要求,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公车入库制度,杜绝公车私用行为。区纪工委将持续保持工作“韧劲”,一抓到底、善始善终,坚决查处顶风违纪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格追究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泉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