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干部张温龙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05-13 17:24

    泉州市纪委对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干部张温龙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张温龙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处理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情节严重,涉嫌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泉州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温龙开除党籍处分;经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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