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岳峰在龙岩调研时强调:增强“四个意识” 实践“四种形态” 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 发布时间:2016-03-18 10:24
3月14日至16日,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到龙岩市开展调研。

  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在龙岩市调研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情况期间召开座谈会,听取龙岩市委、市纪委及部分县(市)纪委和市直部门纪委(纪检组)工作汇报。

  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在长汀县纪委监察局机关了解福建省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在基层纪委的运用情况。

 

  3月14日至16日,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就进一步贯彻落实王岐山书记来闽重要讲话精神,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到龙岩市开展调研。倪岳峰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部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在探索实践“四种形态”上走前头、作表率,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去年9月下旬来福建考察时,在龙岩古田座谈会上首次明确提出的。半年来,福建省纪委积极落实王岐山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十项贯彻举措,出台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意见。在全国率先研发启用“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形成省市县三级数据传送“直通车”。进一步落实廉政谈话提醒制度,推进信访举报“零暂存”工作,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对轻微违纪行为及时处理。去年,全省廉政谈话函询、轻处分及组织(适当)处理人数占总处理人数的77.79%,今年1-2月占79.27%,体现了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调研期间,倪岳峰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龙岩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市纪委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的汇报,以及部分县(市)纪委书记和市直单位纪委(纪检组)负责人的发言,对龙岩市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给予肯定。倪岳峰指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了依规治党、挺纪在前的管党治党思路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对充分发挥纪律建设的治本作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从福建省半年来的探索情况看,实践“四种形态”要把握好“三个关系”:一要把握好“纪”与“法”的关系。“四种形态”是“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具体化。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作为衡量党员干部的尺子,通过层层设防,把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挡在法律红线之外。二要把握好“小”与“大”的关系。“破法”始于“破纪”。实践“四种形态”,要把大量的工作精力放在抓早抓小、严肃纪律和规矩上,发现有不正之风和违纪苗头就马上去管,触犯了纪律、破坏了规矩就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三要把握好“多”与“少”的关系。“全面从严治党”是管全党、治全党。要正确把握“四种形态”中的“常态、大多数”和“少数、极极少数”的关系,既要严惩极少数、又要管住大多数,切实维护党的肌体的整体健康。

  倪岳峰强调,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进一步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要压实压紧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把用好“四种形态”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五抓五看”(看有没有抓加强教育,看有没有抓制度建设,看有没有抓“一把手”,看有没有抓查处,看有没有抓部署、检查、落实。)的要求,在实践“四种形态”中当好“主角”,以坚强的党性和责任担当,推动管党治党全面从严。二要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扩大廉政谈话函询覆盖面,多渠道掌握干部的情况,听到反映及时提醒告诫。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抓好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党纪的良好习惯。三要深化信访举报“零暂存”工作。认真落实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零暂存”办理规程,确保让每一件有实质性举报内容的初信初访件都得到办理,实现问题线索“零积压”。四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实践“四种形态”,纪委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要保持纪律审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正风反腐,持续营造“不敢腐”的氛围。五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持续深化“三转”,转变执纪理念,加强能力建设,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据悉,今年第三季度,福建省纪委还将召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推进会,推动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探索实践“四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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