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纪律挺在前面 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在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倪 岳 峰
(2016年1月16日)
同志们:我代表福建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七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九届十五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
省委对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全会精神高度重视。1月12日,省级领导班子成员集中收听收看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15日,省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审议了省纪委工作报告。刚才,于伟国省长传达了中央纪委全会精神;省委尤权书记发表了讲话,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把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一、2015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省委坚决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致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的同时,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部署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始终着眼于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立足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学习贯彻王岐山同志来闽调研重要讲话精神,出台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意见,明确提出全省廉政谈话函询、轻处分及组织(适当)处理占70%以上的要求。在全国率先研发启用“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形成省市县三级监督执纪数据传送“直通车”。全省廉政谈话函询5808人、轻处分3980人、组织(适当)处理769人,占处理总人数的77.79%。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省纪委严肃查处了3名厅级干部存在的对抗组织审查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抓好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省纪委班子成员分赴各地宣讲,促进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举办新任厅级干部廉政专题研讨班,推行处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在省直单位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宣传王荷波事迹和八闽传统家规家训,加强廉政教育。在市县乡三级纪委和省市县三级派驻机构,推行检控类初信初访件办理“零暂存”,促进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到位。
(二)加强执纪审查,持续营造不敢腐氛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9113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31116件(次);立案7070件,同比上升22.34%,其中厅级干部案件22件、处级干部案件281件,同比分别上升29.41%、47.12%;结(销)案699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91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59人。省纪委严肃查办了陈盛仪、许荣勇、张仲平、林柏江、欧阳天秋、江国河、卢增荣、翁善波、李栋梁等厅级干部严重违纪案件。进一步转变审查方式,突出执纪特色,使用“纪言纪语”。加强执纪审理,快审快结案件,严格落实处分决定执行,做好申诉复查工作。及时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发挥震慑教育作用。开展“天网”行动,追回涉嫌外逃人员51名,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7名,包括“百名红通人员”2名。协助完成由美国遣返的“百名红通人员”杨进军、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邝婉芳的接收工作。
(三)深入纠正“四风”,促进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省纪委共组织10批次56个检查组,对全省进行全方位督查。组织对违规公款购送月饼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在省直单位开展机关食堂专项治理,对福州、厦门、泉州市的高尔夫球场所和高消费餐饮场所进行摸查。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49起、252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04人,其中厅级干部9人、处级干部111人。省纪委、监察厅实名通报21批86起典型问题。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全省共查处1052件,对491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牵头开展全省扶贫专项资金检查,从严惩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
(四)创新巡视方法,发挥利剑和尖兵作用。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出台省委实施办法,围绕“四个着力”、紧扣“六项纪律”,突出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采取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双管齐下的方式,加快巡视频率,全年共完成4轮、对63个单位党组织的巡视,实现对地方、省属企业和省属金融机构的巡视全覆盖。发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100条,纪检监察机关已对6名厅级干部、79名处级干部和228名科级干部进行立案审查。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续整改,省委巡视组加强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项目投资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把专项整治后仍然发生的违规问题,作为违反政治纪律的典型,严肃追究责任。
(五)强化压力传导,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省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改进责任制检查方式,突出问题导向和责任追究,由带队的省委常委结合检查发现的问题,集体约谈设区市党委、纪委班子成员,各地共整改项目219个,实施责任追究231人。根据尤权书记提出的“五抓五看”标准,出台《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明确27条具体措施,完善落实主体责任机制。省纪委通过调研督查、走访约谈、“一案双查”等形式,层层传导压力。首次组织设区市一级党委书记向省纪委全会书面述廉述责,并接受省纪委委员评议。先后召开省直单位、国有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省直派驻机构负责人座谈会,督促落实“两个责任”。全省共有1179名领导干部、10个单位受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
(六)抓好自身建设,从严监督管理队伍。推进纪检体制改革,省委出台设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制定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意见和全覆盖工作方案,新组建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等8家派驻机构。深化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自身,完成市、县两级纪委内部工作运行机制调整,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工作分工。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机关党建、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培训。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组织开展“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规范官商关系”等课题调研。抓好反腐倡廉宣传,发挥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强化内部监督,对信访件“大起底”,使存量“趋零”、增量百分百得到处置,在宁德市纪委监察局探索开展巡察工作,全省共立案审查纪检监察干部案件59件,其中厅级3件、处级8件。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讲得多做得少,重表态轻行动。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仍时有发生,一些“四风”问题披上“隐身衣”,增加了查处难度。党员领导干部违纪问题依然突出,有的不收敛、不收手,有的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面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在责任担当、方法措施、能力素质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差距,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省市县乡四级党委、纪委换届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五次全会部署,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一)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
严明政治纪律,保证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五次全会精神,把五大发展理念同自身工作联系起来,确保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落到实处。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肃查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规党纪严肃性。各级纪委要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任务,抓好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贯彻执行,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抓住“关键少数”,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抓好党内监督条例修订后的学习宣传贯彻,完善相关制度。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的需要,开展全局性、实践性课题研究。
实践“四种形态”,创新监督执纪方式。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王岐山同志来闽调研时首次明确提出的,福建要在实践“四种形态”上走前头、作表率。各级纪委要转变理念思路方法,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评价工作的标准,用好“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各项工作。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廉政谈话函询覆盖面,红脸出汗要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深化信访举报“零暂存”工作,建立办理反馈、督查和质效考评机制,探索建立信访件回复、终结机制,做到办理流程全透明,增量趋于零。推动建立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平台,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认真贯彻省委《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强化领导核心作用,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五位一体”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建设、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用好问责“撒手锏”。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定期报告追责情况,公开曝光典型问题,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加大正风肃纪力度。要继续盯住重要节点,看住“关键少数”,加强执纪监督和通报曝光,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蔽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推进省属企业、省属金融机构纠正“四风”工作,不留盲区。密切注意不正之风新动向新表现,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
坚持高标准引领。要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加强理想信念宗旨和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和宣传八闽勤廉人物事迹,发挥家规家风、乡规民约等教育作用,推动有关单位开展领导干部家规家风评价试点,促进形成崇廉尚洁的良好风气。
(四)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进一步减少存量、遏制增量。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保持惩治腐败的力度和节奏,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三种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防止带病提拔。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发挥各级追逃追赃协调机制的作用,拓展工作成效。要形成持续威慑,努力实现不敢腐目标;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不能腐;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按照忠诚干净担当标准选对人、用好人,强化不想腐。
改进执纪审查方式。要突出执纪监督的特点和重点,体现执纪审查的政治性。对巡视、司法、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线索,要以纪律为尺子,提高分析研判质量。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审查谈话要体现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对事实深入细致的把握;审查和审理报告不仅要列明违纪事实,还要反映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附上忏悔录和违纪事实见面材料。严格审查工作纪律,坚决查处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抓好监督检查。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意识,把保障审查对象人身安全的责任落实到岗,加强“两规”场所及谈话点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认真落实省区市纪委向中央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的办法,结合我省改革试点经验,出台实施意见,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要依规依纪处理,严肃追究责任。上级纪委要加强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防止“只报不管”。对重要特殊案件,探索试行异地办案的措施和办法。
(五)保持巡视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贯彻巡视工作条例。认真执行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巡视各环节工作。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明确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深化“四个着力”,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
完成全覆盖目标。创新巡视方式,加强力量统筹,实行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同类别合并巡视与同地域集中巡视相结合的“四轮驱动”模式,开展对省直单位和省属高校的巡视,把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结合起来,使巡视节奏更快、效率更高、效果更好,确保在省委换届前完成对全省所有巡视对象的巡视全覆盖。
切实用好巡视成果。坚持省委“五人小组”听取每轮巡视情况汇报,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分类处置、注重统筹,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巡视组代表省委反馈的意见要把问题讲透、要害点明。被巡视党组织要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巡视前即知即改、巡视中立行立改、巡视后全面整改。全面建成巡视发现问题线索清单台账,加强跟踪督办,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敷衍整改、责任不落实的,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纪委和有关部门党组织对移交的问题要依规依纪处置。
(六)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强化责任落实。设区市一级党委、纪委要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到基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监督,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以严明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定期梳理问题线索,突出重点,直查快办,公开曝光,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七)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推进纪检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改革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实施规划。抓紧完成省纪委派驻全覆盖后续工作,派驻机构要牢固树立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的意识,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四种形态”,巩固深化省市两级纪委“四转一强”成果,完成县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督促县级纪委切实聚焦主业、正确履职。
加强纪委班子建设。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配合党委做好纪委换届工作,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委领导班子。优化地方纪委及其常委会结构,发挥纪委委员作用。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统筹选拔使用,加大交流力度,增强纪检监察队伍活力。
严格干部队伍管理。要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能力建设,狠抓作风转变,夯实基础工作。落实纪检监察系统“两个责任”,各级纪委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好队伍,对干部既要言传身教、真抓严管,又要真诚关心、真心爱护。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完成设区市纪委监察局巡察全覆盖。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乱作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是民心所向,是各级党组织使命所系、职责所在。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履职尽责,真抓实干,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