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综述
元旦、春节是“四风”问题高发期,福建省纪委派出的10个检查组赴各地明察暗访,再次撒下监督“天网”……
抓住重要节点,紧盯“四风”问题,言出纪随、从严执纪,点名道姓、公开曝光。2015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步伐不松、节奏不变、力度不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越往后执纪越严,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效遏制“四风”问题反弹。
一年来,福建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49起,处理252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04人,其中,厅级干部9人,处级干部111人。
抓节点,开展专项整治
2015年,清明节前,省纪委发出禁止用公车扫墓等“五个禁止”的通知;4月18日,省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部署“五一”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纠正“四风”工作,重申“六个严禁”;8月28日,省纪委印发中秋国庆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提出“八不准八不得”纪律要求,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106条问题线索,采取“问题清单”的形式,逐条核查处理。
上月,针对“节日病”问题,我省全面梳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提出“九严禁、两坚持”要求。通过组织明察暗访,目前已发现疑似问题线索64条。
省纪委负责人指出,纠治“四风”问题必须从一个个节点抓起、从一件件具体事抓起、从一个个地方抓起。盯住每一个关键节点,重申、严明纪律要求,把具体问题抓实抓细,由易到难,由浅入深。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纪检监察机关与职能部门联合的“双联”机制,开展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督检查。2015年,省纪委组织10批次56支小分队,对全省进行全覆盖、“点穴式”督查;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督查1100多次,发现和纠正问题2500多个。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解决,推动面上的好转。一年来,先后开展机关食堂、天价月饼、高档场所公款吃喝娱乐以及违规参与高尔夫活动等4个专项治理。
在领导干部违规参与高尔夫活动专项治理中,省纪委组织对省内11个高尔夫球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并移送26条问题线索,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
抓深化,剑指“四风”潜伏
“到威海培训,怎么报销济南的住宿发票?”2015年9月23日,省纪委第三检查组在平和县农业局查阅“三公”经费账册时,发现猫腻,当即找报销发票的干部核实,该干部承认了参加培训后“借道”到济南游玩的事实。
“发票穿上马甲,报销移花接木”,是当前“四风”问题潜伏的一种重要形式。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准确把握“四风”的新动向、新形式,见招拆招,使监督手段和措施更加有的放矢。
在组织明察暗访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挖细查“隐身衣”问题,重点检查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会议费、培训费和办公用品经费等使用情况,查找是否存在转移费用问题;抽查“三公”经费和食堂账册,查找是否购买天价月饼、高档茶叶等高端礼品,以及暗访公车使用情况等。
各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电话督导、实地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利用电子监控视频、财税征管信息系统等手段,及时发现和查处“隐身衣”问题。
在闽南一带,博饼是一项传承百年的中秋佳节习俗。然而,近年来有些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把博饼变成“博福利”。以博饼名义用公款购买和发放节礼,成为中秋“四风”主要问题之一。对此,省纪委出台的“八不准八不得”和厦门市纪委出台的“十个严禁”中,明确把纠治违规博饼作为严肃纪律的重要内容,规定不准用公款组织中秋博饼活动,不得参加下属单位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组织的此类活动。
针对“四风”隐形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运用“互联网+”监督模式,加大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运用,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随手拍”“随手传”,用照片、视频和文字反映身边的“四风”问题。
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省委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重点内容。2015年初,首次由省委常委同志带队检查,通过约谈相关设区市党委班子、纪委班子,直指“四风”问题,强化问责追责。
坚持以上率下,突出压力传导,逐级下沉责任。从2015年2月开始,省纪委实施查处“四风”问题月通报制度,每月通过省纪委官方网站对外公布查处情况,对一些执纪不严、问责偏软的地区或部门,采取约谈、通报、督导等方式进行督办。
4月23日,在全省贯彻中央纪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视频会上,点名通报了一季度“四风”问题零处分、零通报的11个“双零”县(市、区)。
7月15日,在全省设区市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座谈会上,再次对工作不力的县(市、区)进行点名通报,要求相关设区市纪委书记向省纪委常委会作出情况报告。
连出重拳,连续施压,以问责追责倒逼工作落实。至2015年底,全省80多个县(市、区)全部实现“四风”问题零处分、零通报的突破,“四风”监督的空白点得以消除。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四风”问题突出以及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格追究领导责任。2015年,全省共有728名党员领导干部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9人,组织处理11人,诫勉谈话428人,约谈40人。
与此同时,建立问责通报曝光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案件报告制度,集中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积极履职、严于问责的氛围。过去一年,省纪委先后21次对86起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市、县(区)纪委通报535批1143起典型案例。
在抓好党政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础上,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拓展监管对象,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二级单位纳入监督范畴,做到监督没有盲区、不留死角。
省国资委纪委组成4个检查组,分赴全省各地,对51家二、三级企业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省轻纺控股公司所属的轻安工业建设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吴某存在用公款购买手机供个人使用问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规定,省轻纺控股公司党组对其予以党纪立案调查。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正风肃纪已初见成效:曾经在闽南风靡的中秋博饼、年终尾牙宴已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基本遏制,在闽西、闽北民间盛行的闹酒、斗酒的陋习也得到了明显扭转。(陈金来 杨雅荣 郑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