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泉州市丰泽区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01-08 19:25
1月7日,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月7日,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城东街道凤屿社区支委王建文为其子结婚大操大办问题。经查,2014年12月9日,王建文在丰泽区城东街道金凤屿安置小区为其子举办婚宴,婚宴规模大,计63桌,收受礼金18.34万元(其中收受亲戚礼金12.78万元,儿子儿媳收受同学朋友礼金5.56万元)。王建文宴请邻居和公司员工没有收取礼金,但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11月16日,王建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越在关键节点越要保持警醒,自觉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纪在法前”要求,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有效破解“走地下”、搞变通、玩规避等“隐身衣”问题,严查快处“两节”期间顶风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下一步,丰泽区结合开展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前期摸底检查,从中发现问题和线索,将对查实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