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永刚:忠诚 担当 执著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5-12-07 09:41
记贵州省德江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曹永刚

     记贵州省德江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曹永刚

     曹永刚

     他,执纪如山,令违纪者闻风丧胆;他,刚柔相济,使受处分者心悦诚服。9年来,他在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先后参与纪律审查案件500余件,其中大案100件;党纪政纪处分530人,涉及科级干部150人;牵头主办案件240多件,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2015年3月,他被贵州省纪委、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监察厅评为“贵州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

     他就是贵州省德江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曹永刚。

     有一种信仰叫忠诚

     “永刚,纪委是得罪人的单位,你也愿意去?”刚到县纪委,他的朋友这样“提醒”他。“如果人人都不到纪委工作,有谁来捍卫党纪?又有谁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曹永刚斩钉截铁地回答。

     有人说,曹永刚在工作上是不讲情面的,无论谁,只要违纪,遇到他准难逃脱。事实的确如此。

     2009年,在整治德江违法建设和违法买卖土地期间,曹永刚奉命调查某部门一名科级干部袁某滥用职权收受办证人的好处费问题。通过多方调查,全面掌握了袁某受贿6万多元的有力证据。在调查处理期间,有领导打招呼,有亲朋好友说情,更有他人威胁,调查工作遭遇层层压力。对此,曹永刚淡定地回答:“这个案件我不来调查,别人也会认真调查的。”三天内便查清了袁某的违纪违法事实,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0年8月,在调查德江县房管局原局长刘某、原副局长邓某,建设局晏某等人滥用职权处理国有资产一案时,对通过不同渠道打探案情的,曹永刚都以各种借口回避。在与该案相关人员谈话期间,曹永刚作为具体负责人员,经常接到威胁电话,家人受到恐吓,而他坚持一查到底,毫不手软,最终查清了案情,涉案的相关人员被绳之以法。

     2014年2月,在调查玉水街道办事处新寨社区班子成员和县国土资源局干部侵占县工业园区征地款一案中,出面说情的领导、朋友不在少数,但他以各种理由拒绝透露案情,坚持原则一查到底。最终将涉嫌违纪违法人员7人移送司法机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

     有一种责任叫担当

     “我个人做好纪律审查工作算不了什么,关键是要带出一支能办案、会办案、敢办案的团队。”曹永刚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

     纪律审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必须要建立一个强大的团队。曹永刚深知这一点,他每年都向委局机关建议,将委局机关、派驻纪检组和乡镇纪委的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起来进行纪律审查方面的知识培训,并亲自给大家上课。他指导同志们要把握“三部曲”:前提——要遵循事实,过程——要讲究技巧,结果——要办成铁案。

     他经常提醒和指导工作人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是纪律审查的二十四字方针。他说,纪律审查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谈话和笔录都要以事实为中心,工作人员要提高谈话水平,学习谈话技巧是必不可少的,工作人员虽然占据着主动,但也不能居高临下,盛气凌人,谈话实质上就是做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要以理服人。要善于抓住谈话对象的心理,从对方角度出发,多说知心话,引起共鸣,逐步拉近与谈话对象的距离,想方设法变“交锋”为“交流”。要通过采取多种技巧,令对方知错、服气,将案件办成“铁案”。

     通过曹永刚的言传身教,他所带的纪检监察室的同志们很快就掌握了方法。在查办青龙镇新寨社区原社区主任冯某、县水务局原副局长邱某等案件中,虽然案情错综复杂、纪律审查对象狡兔三窟,但很快就被曹永刚的几个“徒弟”拿下。

     有一种精神叫执著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曹永刚在日记的扉页上这样写着。

     曹永刚常常废寝忘食,工作越来越辛苦,身体越来越消瘦。2010年8月,在对邓某和晏某进行谈话期间,为了能够尽快查清事实,20多天时间,白天谈话,中午吃盒饭,晚上整理材料到深夜。有时疲倦了,就在办公室小憩一会儿,醒来后继续工作。等到案情查清了,曹永刚已是面黄肌瘦,原本消瘦的他,更可用“苗条”来形容了。在调查一干部问题线索时,他一直吃住在办案点上,直至查清相关的证据,他才“收兵”回城。

     2014年3月,在查办县烟水配套工程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胡某贪污受贿案期间,曹永刚体弱多病的母亲正在县人民医院住院,但他没有时间守在病床前照顾母亲,偶尔抽出一点时间去医院探望后又匆匆返回单位工作。经过几天的不懈努力,该案成功告破,胡某贪污受贿20万元,被移送司法机关。同时查出该县烟建办私设282万元的小金库。

     “只有工作,没有家庭。”这是曹永刚的妻子经常在父母耳边唠叨的一句话。无论是当初的普通干部,还是现今的班子成员,他都是一如既往地扑在工作上。

     2010年9月初,曹永刚的妻子因有了早产的征兆,提前住进了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作为丈夫本应该在医院照顾妻子,可当时正值县纪委监察局对两名违纪人员进行谈话期间,曹永刚只能通过电话对妻子进行问候。9月20日,在妻子进入产房分娩的当天上午,曹永刚还在县纪委常委会上汇报案情。等到案子汇报结束,赶到医院时,妻子已经出了产房。作为丈夫、作为父亲,他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每当提及此事,他深感内疚。

     曹永刚九年如一日,始终没有忘记当年在党旗下的庄严承诺。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党的卫士,他满怀着对纪检监察事业的一片挚爱,倾其心力,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入党誓言,为纪检监察事业奉献着满腔热情和无限忠诚。“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是他的人生追求。(秦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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