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连续13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
来源:石狮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11-25 16:49
石狮市纪委组织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考评,有效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2002年以来,石狮市委先后出台《石狮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试行)》、《石狮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实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报告制度,即由各镇(街道)、市直单位、党组织关系隶属市委管理的上级驻石单位每半年向市委、市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市纪委组织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考评,至今已坚持了13年,有效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一是实行分类考评。目前,必须向市委、市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的单位共77个,为提高考评可比性、科学性,按工作职能分为党委部门、群团组织、政府一般部门、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公共服务部门、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镇(街道)7个系列进行考评排序。

     二是坚持开门考评。市纪委组织党风廉政监督员、基层代表、管理服务对象及本委各室,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以及征求意见、建议,并结合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征求到的各类意见、建议,逐个单位原汁原味书面反馈给被考评单位并要求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一轮责任制报告的重点内容。今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评,共发出测评表309份,测评短信4900多条,收集意见、建议959条。

     三是突出结果运用。考评成绩70分以下且排名所属系列单位数最后10%的单位确定为重点单位,由市纪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当面向其主要领导反馈考评结果,要求整改到位;同时,由其在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重点报告单位汇报会或市纪委全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在剖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考评结果纳入当年度市委市政府对各机关单位的绩效管理,并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根据考评结果,今年上半年排名靠后的3个单位主要领导和纪委负责同志被约谈,并在重点单位汇报会上作表态性发言。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