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传导“两个责任”压力 防止节日“四风”反弹
来源:德化县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09-17 11:53
在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之际,德化县下发《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在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之际,德化县下发《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八个不准、八个不得”要求,严防“五种行为”发生,通知还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监督渠道,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查摆在纪律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该县由县委办、政府办、县纪委、财政局组成联合督查组,于9月15日起分成三组,采取听、查、谈、问、访相结合的方法对18个乡镇和部份县直单位进行抽查和暗访。

  此次督查重点通过查阅账目,检查是否有违反八项规定内容,是否存在违规报销费用、违规领取津补贴等行为;检查是否有公车私用,变相配备专车,通过下属企业或项目办超标准配置、报销费用,是否有占用企业车辆等行为。对顶风违纪、我行我素的党员干部发现一个查处一个通报一个,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还要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督查组还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应于9月14日前报送《2015年1-8月份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反馈表》,并对本单位八项规定、作风建设、各种专项整治等方面制度的新建、修订情况做工作说明,督促基层单位常态化落实好“两个责任”。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