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岳峰:推进实践创新 强化巡视震慑作用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 发布时间:2015-09-14 10:58
修订颁布的巡视条例,是我党巡视创新实践的制度成果。

  修订颁布的巡视条例,是我党巡视创新实践的制度成果。贯彻落实好巡视条例,同样需要坚持改革创新精神。近年来,福建省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对巡视工作进行了多项探索,契合了巡视条例的精神和要求。

  坚持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扩大巡视覆盖面。从福建来讲,纳入巡视范围的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有245个,以现有力量,要在本届省委任期内实现全覆盖,必须在方式方法上改革创新。我省把专项巡视作为实现巡视全覆盖的重要组织方式,大胆探索创新。从2014年初率先在全国探索开展专项巡视,已先后派出23个专项巡视组,对31个地方和单位开展专项巡视。为保障专项巡视的顺利开展,还建立了由巡视组组长库、副组长库、巡视干部库和专业干部库组成的巡视人才库,为开展专项巡视提供了充足的人员储备和专业力量支持。通过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双管齐下的方式,巡视进度大大加快。截至2015年7月,我省设区市的巡视覆盖率达100%,县(市、区)的巡视覆盖率达81%,省属企业的巡视覆盖率达75%。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巡视聚焦点。每轮巡视前,纪检、组织、政法、信访、审计等部门都要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情况反映和问题线索,巡视组从中进行分析梳理,筛选出需要聚焦的问题带下去,巡视指向性大大增强。在巡视方法上,用好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借助专业力量、抽查个人事项报告、询问知情人、下沉一级了解等方式,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深入了解,多种方式相互印证,着力发现隐藏在“事”后面的“人”的违纪违法问题。在巡视对象上,重点关注被巡视地方(单位)的一把手以及其他省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十八大以来,我省巡视共发现“四个着力”方面的问题2459个,是十八大之前8年总数的2.3倍,移交问题线索1010件,是前8年的50倍。

  用好巡视成果,提升巡视震慑力。福建省在巡视成果运用过程中,通过抓好四个方面工作,推动巡视成果得到有效运用。坚持边巡边改,对巡视期间发现能够立即查办的案件线索或整改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巡视地方(单位),督促认真办理,限时反馈办理情况。抓好无缝对接,建立巡视发现问题线索清单台账,实行移交巡视成果背书签名制度,对办理情况逐件对账销号。及时跟踪督办,对巡视整改不重视、不认真、不到位的,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督促其担负起落实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推动整改到位。推动纵深拓展,对巡视发现带有普遍性的共性问题,形成专题材料报送省委,推动源头防范和制度建设。(作者倪岳峰,系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