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晚报讯 今年以来,开发区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环节,努力构建主体明确、责任清晰、履职有力、问责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在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方面,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监督责任的意见、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年初召开全区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传达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动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先后5次召开党工委委员会、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解决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区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并作批示、提要求。立项分解年度工作,与各部门、单位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明确责任内容,层层传导压力。针对省、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组反馈意见,提出15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通过专项检查、约谈提醒等方式,推进和督促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八项规定。
在全面履行纪工委监督责任方面,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针对公款消费和公车私用问题,开展5次明察暗访,发现问题10个,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约谈单位负责人,责成限期整改。加强教育防范,对群众来信来访、执法监察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廉政谈心活动,与部门单位负责人廉政谈话12人次,谈心提醒5人次,初任干部廉政谈话2人次。与鲤城区检察院建立预防职务腐败工作“十百千”协作机制,即选定十家企业作为试点,让百名以上企业高管、千名以上企业员工受到普法、廉洁从业教育,联合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活动。突出重点查处,明确6项重点,分阶段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在建有党组织的区直机关和区属国有企业配备纪检委员,推行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增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活力。深化“三转”工作,把纪工委监察局原来牵头或参与的74个议事机构削减至6个,并建立工作机制,创新监督方式,聚焦监督执纪主业。 (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