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创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
来源:石狮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08-05 17:11

 

  今年来,石狮市纪委紧紧围绕“三转”要求,及时转变监督执纪方式,立足于抓早抓小,探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对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实行常态化监督,有效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巡查力量

  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建立健全巡查工作机制,形成市委领导、纪委负责、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巡查工作格局。

  市委强力推进。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将其作为今年市委创新提升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求巡查工作在市委领导下,由市纪委具体负责开展。

  建立工作制度。为确保巡查工作不走过场,市纪委制定了《石狮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暂行办法》,细化明确了组织领导、巡查对象、形式、内容、方法、报告、问题处理、跟踪整改、落实责任等9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巡查的实施过程。

  配强巡查队伍。建立巡查人员库,按照“一次一委派”、“一次一授权”的工作原则,每一轮巡查组人员均进行轮换。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市纪委监察局领导或派驻纪检组组长担任,成员由纪检监察干部、审计、财政部门业务骨干、市党风廉政监督员等组成,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巡查技能。

  突出问题导向,织密巡查网络

  坚持把发现问题、排查线索作为巡查工作的主线,通过例行巡查和专项巡查实行点面结合,夯实巡查工作基础。

  注重巡查内容,开展日常巡查。年初制定巡查计划,对全市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日常巡查,年内巡查工作要实现全覆盖,确保巡查监督无死角、无盲区、无例外。

  点上深入挖掘,推进专项巡查。在开展常规巡查的基础上,针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大、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专项巡查,哪里问题集中就巡查哪里,哪里群众反映强烈就巡查哪里,及时收集掌握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查处,实现边巡边查。如,针对农办系统下属的水产公司、冷冻厂等群众投诉较多的单位,通过巡查了解到水产公司及冷冻厂有违规违纪问题,我们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查处,查出冷冻厂厂长贪污7万多元、总涉案金额36万余元的窝串案件,目前已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丰富巡查手段,科学精准出击

  在巡查过程中,综合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账册、受理信访等多种的形式,根据被巡查单位的特点进行巡查,做到有的放矢。

  抓住时间节点开展暗访。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不预先通知、不指定地点、直奔现场等方式,对酒店、景区、学校、体育馆等重点场所进行随机暗访。今年来,共开展暗访活动16场次,发现问题7个,并对暗访发现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公车私用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围绕突出问题进行查账。围绕“三公”经费支出和发放津补贴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今年来先后组织了两轮巡查,抽调39名巡查人员,成立8个市委巡查组,查阅了各镇(街道)、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等32个单位财务账册,发现涉及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发放津补贴、赠送花篮花圈、购买礼品水果、经费收支等6个方面137个问题。

  突出结果运用,提升巡查成效

  做好巡查工作下半篇文章,建立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机制,注重巡查结果转化、运用和落实,提升巡查工作的成效。

  及时分类处理。巡查结果实行向市委和市纪委常委会“双报告”制度,各巡查组向市纪委常委会报告每一轮巡查情况,市纪委每年向市委报告巡查工作情况。对巡查发现的问题,通过诫勉谈话、下发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立案查处等形式分类进行处理。对今年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向各单位逐一进行书面反馈,约谈2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令28个单位作出书面检查,退出违规费用52.95万元。

  扎紧制度笼子。对巡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对个性问题要一案一策,对共性问题要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如对市公安局违规发放技侦工作点民警津补贴、新闻发布会记者劳务费等问题,约谈公安局党委书记及纪委书记,责令其立即整改到位,并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责任,对被巡查单位整改不到位的,将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巡查组应发现没发现或发现问题匿情不报的,将严肃追究监督责任,确保巡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宋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