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三个结合”开展基层院检查
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督导工作
来源:派驻泉州市检察院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5-07-14 15:53
日前,市检察院决定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为了促进各基层检察院扎实开展对照检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日前,市检察院决定成立联合检查组,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永奇;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齐丹璇;党组成员、反贪局长张维劲等院领导分别带队,对各地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一是结合“两状”落实情况检查和“明责任、守底线、强作风”专项党务督查,从各方面检察工作入手,深入查找开展检察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通过检查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落实情况发现司法理念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检查廉洁从检规定落实情况和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机关日常管理制度等情况发现司法作风和司法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检查具体的办案活动情况发现司法程序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深入查找问题与坚持有理有据找准问题相结合。要求检查人员树立问题导向意识,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细致地查找检察工作中存在不规范问题并提出相关的依据与理由;对存疑或者争议的问题,要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核实,确保查找问题准确、到位。

    三是检查组反馈问题与被检查单位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当场发言表态相结合,围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展开双向互动。被检查单位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当场对检查发现的不规范问题进行剖析根源并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方案,检查组进行实时点评和指导,取得查摆问题、实施整改和完善机制的同步开展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