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江市纪委根据明察暗访发现的线索,严肃查处并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一、关于晋江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
经查,2014年12月、2015年1月,晋江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经理陈启庭(已退休)在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口头商议后,分别以“工作服”、“春节慰问品”名义购买了两批大润发购物卡计人民币13000元,分发给公司职工和商务局派驻协助管理人员郑建平等10人。该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此,晋江市纪委责成上述领取购物卡的人员退还人均购物卡所得1300元,责成该市商务局免去陈启庭购销公司董事长、经理一职。
二、关于晋江市商务局工勤人员郑建平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
经查,晋江市商务局工勤人员郑建平(已退休),长期被选派到该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协助管理业务。2014年初,郑建平违规领取该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2013年度各类综合补贴和年终利润分红计人民币18600元。对此,晋江市纪委责成郑建平退还违规领取的186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