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06-28 18:05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泉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力度,近日,泉州市纪委对5起违规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泉港区安监局原局长李志福同志虚报公款开支,用于购买酒水、礼品及发放补贴。李志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予以追缴。

    永春县下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林永圣同志违规审批公务接待,造成铺张浪费。林永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德化县浔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周益国同志违规审批发放补贴。周益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予以追缴。

    泉州市饮服公司经理谢永杰同志多次指派公司职工公款购买香烟供其个人公务接待使用。谢永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安溪县保安服务公司总经理黄文水同志购买高档烟酒用于接待;并多次违规公款宴请相关公职人员。黄文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县保安服务公司联络办主任职务,并承担违规公款宴请的费用。

    通报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监督,继续狠抓节点、盯住具体问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立起来、严起来,让党员干部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各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要严查快处,抓早抓小;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