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来,泉港区纪委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区纪委监察局完成对自身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两轮清理,从218个精简到8个,精简率96.3%。同时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将区效能办及相关职责整体划给区政府办。
——完成对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自查和规范调整,共清理纠正21人,涉及其他业务工作项目48个,明确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之外的其他业务工作。
——在委局机关内设机构未启动改革之前,先行理顺调整内部工作运行机制,把更多的力量调配到执纪监督上来,整合党风室(纠风办)、执法监察室职责对应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依托纪检监察室整合充实人员成立3个案件检查小组按网格划分对应负责联系履行职责,依托办公室对应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和监察综合等职责。
——调整健全纪检监察网格化管理,按照乡镇纪委与派驻纪检组合理搭配、职能相近、优势互补的原则,将原有8个网格室调整为6个,监督检查范围包括尚未设立纪检监察机构的所有乡镇和党政机关,每个网格室确定一个乡镇纪委或派驻纪检组作为牵头单位,分别由1名委局领导挂钩联系,3个案件检查小组分别对应负责联系2个网格室,履行监督检查、交叉互检、联合办案等职责,实现监督无盲区、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