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晰责任一案双查 ——访安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吕春香
来源:泉州网-泉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5-04-16 15:39
安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吕春香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应该明晰责任内容和实行“一案双查”。

    安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吕春香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应该明晰责任内容和实行“一案双查”。

    她说,明晰责任内容,就是要制定好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和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以及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实行“一案双查”,就是对一些重大、典型案件,除了严厉惩处当事人之外,还要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进行倒查,区分责任轻重进行问责。去年,共对20名乡镇和县直单位“一把手”以及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问责。今年,该县已经出台了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将会在加大追究力度、规范追究程序、运用追究结果等方面,进一步放大效果,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去年以来,县纪委在贯彻落实“三转”方面做到“两减一增两提高”。“两减”:一是精减议事协调机构,县纪委、监察局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来的215个减为目前的8个,精减率达96.3%;二是精减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业务分工,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均不再参与具体的业务分工,只保留了主业主责。“一增”是指增加执纪监督人员比例,通过人员整合,执纪监督人员比例占总人数的72.7%。“两提高”:一是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落实监督责任的意识;二是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

    □泉州晚报记者 王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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