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到位,近日,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扬捷主持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2015年泉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研究通过了《2015年泉州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廉政档案》等相关文件,对2015年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落实监督责任作出部署,把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会议对2015年泉州市两级检察机关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六点意见部署17项具体工作。一是严明纪律规矩,保证上级决策部署的有效贯彻执行: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纪律规矩教育、加强纪律规矩执行检查;二是严格责任担当,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三是强化办案实效,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四是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四风”、开展督察,剖析问题、深化整治,围绕执法、整改作风;五是加大制度执行力,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制度规定执行,主动融入检察改革,深化内部监督工作;六是提升自身素质,建设过硬纪检监察队伍:锤炼党性、坚定忠诚品格,管住自己、守住干净底线,扛起责任、砥砺担当精神。
为切实厘清纪检监察职责,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落实“三转”,会议还研究通过了《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调整纪检监察部门参与议事协调机构情况的通报》,对市院纪检组、监察处原来参与的30个议事协调机构作出调整,保留或继续参与11个,促进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聚集主业,专注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