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谈及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时,泉港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陈守川称,就是要把工作重心聚焦到执纪监督问责的主业主责上,从“过程监督”向“结果监督”、从“包打天下”向“术业专攻”转变。
该区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紧紧抓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为党委领导、落实、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创造更好条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和“一案双查”规定,在责任制考评、作风监督、案件查处等重点工作中,注重发现问题,对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层层压实责任。
围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这一职责定位,该区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机制,严肃查处和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持之以恒纠正“四风”。2014年,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13起,共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效能问责4人、辞退2人。
该区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主业中的主业,主动出击,持续发力,形成有力震慑。去年,全区共受理信访举报411件,立案18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6人,涉及科级干部12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同时,建立案件查处协同配合、线索规范管理等五项制度,为反腐败提供制度保障。
通过查办案件,让党员干部不敢腐,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实现“不能腐”“不想腐”。近年来,该区先后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行政和效能电子监察系统以及勤政廉政风险评价预警体系,着力完善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机制,源头防治腐败取得一定成效。
□泉州晚报记者 王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