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鲤城区委书记苏庆赐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近日,鲤城区委书记苏庆赐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种好党风廉政“责任田”。
2014年鲤城区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四对照、四整治”正风肃纪专项治理活动,将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我们对照真抓实干要求,整治文山会海。”苏庆赐说,“建立区委、区政府大型会议每月一通报制度和部门会议严格审批制度,让干部腾出更多时间抓具体工作。”
鲤城区还对照勤政为民要求,整治机关作风。建立区、街、社区各级干部挂钩帮扶企业、“四城创建”督导员等制度,组织千名党员干部“进居入户”、帮扶困难群众。开展群众评机关、基层评机关“双评”活动,评议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我们对照廉洁从政要求,整治腐败问题。在查办惩治腐败上‘零容忍’,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查违纪违法案件。”苏庆赐说,去年鲤城区立案22件,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6起,还开展了“裸官”、“吃空饷”、干部企业兼职等一系列专项整治。
此外,鲤城区对照厉行节约要求,整治“三公”经费和办公用房问题。苏庆赐表示,该区全面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安排逐年下降,并经核算中心严格管理,每月一公开,“三公经费”在2013年下降30%的基础上,2014年又下降了43.7%。超标办公室目前也已全部整改到位。
□泉州晚报记者 郭雅莹